湖南桂阳:被迫离家15载 六旬老人有家难回

2019-08-07 11:44:16  阅读:3603+ 来源:自媒体作者:老农民

原标题:湖南桂阳:被迫离家15载 六旬老人有家难回

对湖南桂阳樟市镇腰铺组63岁的村民黄白玉和65岁的黄同宝来说,从2004年被迫离家15年,最大的心愿就是想回到樟市镇腰铺村老家。

被填埋的水井

湖南桂阳樟市镇腰铺村建村于明朝,迄今有400多年的历史,历史上曾经有40多户人家,隶属于甫口自然村,后来由于各种原因,现仅存2户人家,11口人。

一九六四年,腰铺组的父辈们不慎将腰铺并入上留组,只有11口人的小组并入了400人的大组,之后的生活便不再安宁。

黄同宝、黄白玉离开17年的家

上留组于73年开始用电照明,腰铺组点了20年的煤油灯,直到93年在其它组的帮助下才用上电,可是好景不长,2002年正月初,上留组村民把腰铺组电线破坏,至今没电照明。腰铺组有一口饮用水井,上留组人用淤桶(便桶)到井里打水,修排水沟把水直冲水井,将田里的水排入井内, 2004年2月19日上留组用土把井填满,令腰铺组村民无法饮用。

承受排挤、打压、欺凌及受不平等待遇的腰铺组村民黄同宝两兄弟于2002年12月5日向桂阳县人民改府提出恢复腰铺行政村民小组的申请。

2003年2月17日,桂阳县法制办会同县林业局、国土资源局召集樟市镇政府、甫口村委会及上留组干部与村民进行了调解,因双方分岐较大,调解无果。

为了维护社会稳定,保护弱势群体,让腰铺村两户人有一个适宜生存、发展的环境,2003年3月25日,桂阳县政府作了《关于准许成立腰铺村民组暨附属山林、田土区划的决定》。桂政处(2003)1号行政决定是“从实际出发,尊重了历史,面对了现实”符合“有利生产,方便生活,公平合理”的原则。

上留组不服1号决定,于2003年4月23日向郴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郴州市政府于2003年12月22日致函桂阳县人民政府“你单位有权审批,处理也是适当的”。

在接到桂政处(2003)1号决定后,上留组又抢走腰铺组的水泥电杆20根,电线3000多米,价值百科8000余元。2003年2月28日、29日又霸占腰铺组的责任田土,2004年2月11日上留组杨军、杨重坚纠集几十个人到腰铺抢走黄同保家一塘鱼。

黄同宝、黄白玉离开17年的家

2004年黄同宝、黄白玉被迫离开生活几十年的家,黄同宝借住在黄增塘的小厢房里,黄白玉借住在虎形一个石灰窑洞3年多,黄同宝2007年租住在肖家坳的一间小房子里,2014年至今老两口暂住女儿家, 黄白玉08年儿子买房后暂居儿子家。

黄同宝、黄白玉的家遭上留组村民打砸受损严重,至今没电没水。2户人已15年不敢回家,年近70的黄同保说起的自己的悲惨遭遇嚎啕大哭,伤心欲绝。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回到久违的家,守望着祖宗留下的基业,静享田园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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